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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弘扬劳动精神,争做时代先锋”学生劳动月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16

学工函〔2023〕39号

关于举办“弘扬劳动精神,争做时代先锋”学生劳动月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要求的落实,一体化推进“五育”并举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弘扬劳动精神,争做时代先锋”学生劳动月主题教育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劳动精神,争做时代先锋

二、活动时间

2023年5月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承办单位:建筑工程学院

四、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五、活动内容

(一)劳动实践主题教育

1.活动时间:2023年5月。

2.活动内容: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劳动实践主题教育班会,组织学生集中学习2023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人物事迹,开展学习讨论,交流心得,增强学生参与劳动实践意识,提升参加劳动实践活动的素养和能力,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3.活动要求:覆盖全体学生,主题教育班会在实施后3个工作日内在奥兰学生管理系统“班会教育”板块录入。

(二)“劳动大比拼”实践教育

1.开展时间:2023年全年。

2.教育内容:组织学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室保洁和寝室卫生保洁工作,教育和引导学生做好寝室清洁卫生,主动参与校园环境卫生提升工作,培养学生和谐的集体氛围和高雅的审美情趣。

3.工作要求:依据学校教室保洁和寝室卫生检查数据,在全校范围内评选若干“先进寝室”和“教室保洁先进集体”,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将进行集中表彰。

(三)“劳动的你最美”摄影作品展

1.活动时间:2023年5月31日前。

2.活动内容:以摄影的方式记录丰富多彩的劳动实践画面,展现重科学子精神风貌,反映向上向善的个人或集体内容,传递劳动最美的正能量。

3.活动要求:各学院进行院内选拔,按照名额比例(详见附件1)向学校推荐参加“劳动的你最美”摄影作品的名单,并于2023年5月31日之前将学生作品按照:学院简称—班级—姓名—学号的格式以学院为单位发送到邮箱837732905@qq.com。

4.奖项设置:本次比赛共征集作品50份,评选一等奖三名,二等奖六名,三等奖九名,优秀奖若干,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将为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展示。

(四)“劳动之星”评选活动

1.评选时间:2023年5月31日前。

2.评选内容:以学校日常教室保洁和寝室卫生检查数据为基础,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劳动之星”评选活动,选树在校园日常劳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教育和引导学生崇尚劳动、热爱劳动、尊重劳动,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3.评选要求:各学院进行院内选拔,按照名额比例(详见附件2)向学校推荐“劳动之星”,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劳动之星”汇总表(详见附件3)发到邮箱1549985610@qq.com。

4.奖项设置:本次比赛共评选“劳动之星”100名,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将为获奖同学颁发证书,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展示。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劳动月主题教育活动是开展劳动教育的重要载体,各学院应高度认识开展劳动教育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广泛宣传,认真落实好各项教育活动,强化学生劳动观念,弘扬劳动精神,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在活动进行过程中,各学院应认真研究、精心策划,创新教育方法,调动学生参与劳动教育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劳动教育取得实效。各学院将活动开展成果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进行总结,作为本学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成果,各学院在7月4日前将主题教育活动总结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办公邮箱2015915@cqust.edu.cn。

(三)做好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围绕活动主题,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展重点突出、内容丰富、切实可行的劳动教育宣传活动,展示各学院劳动教育成果和“劳动之星”等先进典型,在学院内掀起开展劳动教育的热潮。各学院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格把关相关宣传报道,确保主题、内容健康向上,传递青春正能量,展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特此通知

附件:1.“劳动的你最美”活动要求

2.“劳动之星”活动要求

3.学院“劳动之星”评选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