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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优秀辅导员和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16

学工函〔2023〕10号

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优秀辅导员和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优秀辅导员和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现决定开展2023年优秀辅导员和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优秀辅导员择优资助计划

1.申报者必须是我校专职辅导员(在职在岗),包括带有一定数量学生的院系学工办负责人、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连续在岗从事辅导员工作6年以上(截至2023年6月30日)。

2.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关爱学生、服务学生,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良好的理论研究能力和发展潜力,善于改革创新,工作业绩突出。

3.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曾入选或入围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入选重庆市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优秀辅导员和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曾获得高校辅导员技能大赛市级三等奖以上奖励;参加过教育部或重庆市组织举办的高校辅导员骨干培训;近3年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或成员承担过教育部或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二)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

1.申报者必须是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具有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并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6年以上(截至2023年6月30日)。

2.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热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善于改革创新,工作业绩突出,教学效果显著;受到师生公认,已为校级教学骨干重点培养对象。

3.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参加过中宣部、教育部或重庆市组织举办的骨干教师研修班;近3年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或成员承担过教育部或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任务项目(课题);曾获得全国思政课教学展示活动三等奖以上奖励、全市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励。

二、评选程序

党委学生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申报人研究选题、工作实绩、论文专著发表、承担科研课题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每个类别确定1名推荐人员报送至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三、资助与管理

(一)市委教育工委对入选者以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形式连续资助3年,每年资助1万元,共计3万元。

(二)入选者每年须将工作进展情况、工作实践情况形成报告,经学校审核后,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委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并反馈所在单位。对师德师风不良,未能达到预期研究目标,违反学术道德者将停止资助,并追回资助经费。

(三)入选者应在3年资助期内完成申报书中所提出的工作计划或研究任务,并于2026年6月前按照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结项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实施我校优秀辅导员和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是加强我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培养工作骨干和领军人物的重要抓手,请各位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

及时报送。请于2023年3月5日(星期日)17:00前完成个人申报,其中辅导员申报表纸质版报送至学工部思想教育科H108(电子版本发送至2019010@cqust.edu.cn),思政课教师申报表纸质版报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院F111(电子版本发送至2008027@cqust.edu.cn)。

特此通知

联系人:郭 静 电话:17823848548

帅建强 电话:13452332431

附件:1. 2023年重庆市高校优秀辅导员择优资助计划申报表

2. 2023年重庆市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择优资助计划申报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