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工作室:
根据工作安排,按照学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重科院〔2019〕391号)要求,现将开展2024年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项目验收和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检查范围
2020年获批立项的在建校级辅导员工作室进行验收检查;2021年获批立项的在建校级辅导员工作室进行中期考核。
二、验收检查内容
项目负责人对照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的具体任务及量化指标进行总结,包括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成效及经费开支情况等,其中任务完成情况应围绕学术研究开展、专项工作承担、工作室培训组织、教育精品培育、网络平台工作、特色工作任务建设等方面的成果进行,形成总结报告并填写2024年辅导员工作室自查表,同时提交相应支撑材料。
三、提交要求
辅导员工作室完成总结后,报送自查表、答辩PPT、总结报告及支撑材料。6月25日17:00前,将电子档发送至2019010@cqust.edu.cn(邮件标题为“XX学院+负责人姓名+辅导员工作室材料”),其中支撑材料对应自查表中各项目单独建立文件夹进行存放,自查表纸质档报送厚德楼思想教育科H108。
联系人:郭静,联系电话:023-65022162
特此通知
附件:1. 辅导员工作室名单
2. 2024年辅导员工作室自查表
3. 《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