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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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生、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3-07

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优良校风学风,精心选树学生先进典型,根据《重庆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重庆科技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生、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籍在读2024年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本科生毕业生

1.理想信念坚定,追求思想进步,模范遵守校规,操行考评成绩优良。

2. 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

奋努力,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锻炼身体,身心状况良好。

4.注重全面发展,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二)优秀研究生毕业生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道德品行良好。

2.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课程无重修。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水平较高,成绩为优良及以上。科研能力强,刻苦钻研,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3.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有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著、专利等)、或科研成果奖励、或科技竞赛类获奖、或科研项目累计不少于3项。

4.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选:

(1)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行为。

(2)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或寝室水电费。

(3)无故不参加学校、学院或研究生会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

(4)延长培养年限或课程有重修者。


三、评选推荐名额

优秀本科生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10%(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应届研究生毕业生总人数的20%(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四、评选流程

(一)个人申请(3月11日前)。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班级评议(3月15日前)。各班级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实,经班级评议,形成初评结果,并进行班级公示。通过初评的毕业生在完成系统材料申报后,由辅导员在奥蓝学生管理系统中对其申报内容进行审核。

(三)学院审批(3月22日前)。各学院在奥蓝学生管理系统中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中完成审批,并于322日前将学院评选名单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厚德楼H108学工部思想教育科,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747348371@qq.com

(四)学工部审批(3月28日前)。学工部在奥蓝学生管理系统中对各学院报送的名单及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全校公示审查合格名单。

(五)学校审批表彰(4月7日前)。学工部在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学校审批,由学校行文表彰,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五、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和落实此项工作。

(二)在评审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选,坚决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三)各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核,指导督促学生认真规范填写评优材料。

(四)各学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学校优良校风学风建设。

特此通知

附件:1.优秀本科生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2.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3.学院评选名单汇总表

4.奥蓝学生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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