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函〔2023〕44号
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本科学生
操行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重庆科技学院普通本科学生操行考核评价办法》(重科院〔2022〕11号)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普通本科学生操行考评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23年6月1日—6月30日
二、考核对象
全体普通本科学生(含专升本、“3+2”学生)
三、工作内容
1.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召开班会,组织学生学习《重庆科技学院普通本科学生操行考核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见附件1)。
2.辅导员组织班级考评组成员按照评价办法要求和标准,对每名学生的操行表现进行考评,要认真填写和核准《重庆科技学院普通本科学生操行考评表》(见附件2),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考评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2019级普通本科学生(含专升本、“3+2”学生)辅导员在6月14日前完成操行考评成绩录入,2020级、2021级、2022级普通本科学生(含专升本、“3+2”学生)辅导员在6月30日前在奥蓝学生管理系统完成操行考评成绩录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将在本学期末对录入成绩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操行考评成绩原则上不予修改,将作为评优评奖依据存档。工作联系人:韩冰,联系电话:65022162。
3.在考评工作中,各学院要严格按照《重庆科技学院普通本科学生操行考核评价办法》的相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工作程序,做好资料存档,确保学生操行考评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科技学院普通本科学生操行考核评价办法
2.重庆科技学院普通本科学生操行考评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