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建设

辅导员科研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队伍建设 -> 辅导员科研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16

学工函〔2023〕43号

关于开展2023年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要求,不断推动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守正创新,鼓励学生工作者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不断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创新性,努力提高学生工作队伍的科研能力,有效提升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主题教育总要求,围绕“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聚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重点、难点工作,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建设、学生日常教育培养、学生日常事务管理服务、学生工作信息化建设、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等方向开展。

(二)紧密结合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着眼于推进学生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解决,侧重学生工作经验的总结、提炼和深化,体现系统性、创新性、前瞻性、学术性,立项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并附有详尽合理的经费预算计划。

(三)项目名称包括但并不局限于选题指南(见附件2)中的设定题目,题目亦可自拟,研究内容应聚焦指南。

二、申报类别和资助经费

(一)重点项目。对学生工作改革和发展产生重大作用或形成重大影响,能直接运用到学校学生工作,或对解决全局性或全校性学生工作问题有指导作用和推广价值。2023年拟立项3项。

(二)一般项目。对解决局部性或学院、班级学生工作问题有指导作用和参考作用。2023年拟立项15项。

(三)资助经费

1.资助额度。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实际资助额度经评审核定和学校批准结果确定。研究经费由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费提供资助,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管理,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对批准立项的项目给予配套经费资助,资助额度由各单位决定。

2.经费划拨。按照《重庆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重科院〔2023〕38号)文件要求(附件9),项目专项经费在项目立项后划拨50%,项目结项通过后划拨50%。

3.经费使用。项目经费使用与报销应严格遵守《重庆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和学校有关财务制度。经费使用包括调研差旅费,资料收集、复印与购置费,印刷费,耗材费,成果发表费用,专家咨询费及符合财务规定的其他费用。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

1.项目申请人应为我校在岗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包括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含专职辅导员、学工系统管理人员等)。

2.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可直接申请,中级以下职称者申请本研究课题须有两名副高职称人员推荐。

3.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个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承担学校以往年度学生工作研究课题尚未通过结题验收。

2.已获准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市级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3.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且查实者。

四、课题申请与立项

(一)自愿申报。根据选题指南,申报人确定课题题目,填写《重庆科技学院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3),填写时请按照《重庆科技学院科研资助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0)和《重庆科技学院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立项标准》(附件6)要求填报。

(二)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推荐项目,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批准立项。

(三)提交任务书。批准立项的项目申报人应按时提交《重庆科技学院学生工作研究课题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附件5),立项后在科研系统进行《任务书》等相关材料的上传录入。将依据《任务书》进行项目管理和结题验收。

五、项目开展与结题

(一)项目开展及成果运用

1.项目负责人以及参与人需依据《重庆科技学院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进行课题研究开展和学术论文发表等工作,同时需严格遵守《重庆科技学院学术道德规范(修订)》相关要求(附件11)。

2.研究成果注重成果运用,严格遵守《重庆科技学院科研项目与成果认定办法(试行)》(重科院〔2019〕237号)相关规定(附件12),根据研究主题申请人可选择论文、研究报告、调研分析报告、案例分析集、政策建议、咨政报告、系列制度文稿等作为研究成果。成果注重实际,能有效推广与应用,推进学校学生工作建设。

3.项目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等)公开出版(发表时),按照《重庆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要求,资助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归重庆科技学院。项目研究所形成的论文、专著,均应以重庆科技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并标注项目名称和编号,中文标注为:本研究得到重庆科技学院学生工作研究重点(一般)课题经费支持,项目编号为XXXXXX;英文标注为:This work is funded by Research Foundation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he project No.is XXXXXX。为鼓励科研团队建设,每2篇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可等同于1篇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二)结项申请。

项目结题验收内容为在科研经费资助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包括项目鉴定及水平,论文、论著发表与出版情况,主持科研项目情况,科研获奖情况,科研经费的使用与效果等。由项目负责人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提出结项申请,提交《重庆科技学院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8)以及相应的支撑材料,课题结项标准见附件7。

(三)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确定拟结项项目,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批准结项。

六、课题申请材料提交

各申请人员请于2023年9月4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科(厚德楼H108),联系人:郭静,联系电话:65022162,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2019010@cqust.edu.cn。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重庆科技学院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3),一式三份,需所在学院审核盖章。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学院全称-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题目”。

(二)《重庆科技学院2023年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需所在学院审核盖章。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XX学院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科技学院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修订)

2.重庆科技学院学生工作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3.重庆科技学院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4.重庆科技学院2023年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5.重庆科技学院学生工作研究课题任务书

6.重庆科技学院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立项标准

7.重庆科技学院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结项标准

8.重庆科技学院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

9.重庆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

10.重庆科技学院科研资助项目管理办法

11.重庆科技学院学术道德规范(修订)

12.重庆科技学院科研项目与成果认定办法(试行)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科研处

2023年6月25日